关于报送2009-2010学年度下期
科研业绩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学院、各教辅部门、各职能处室:
为了做好2009-2010学年度的考核工作,体现各部门绩效,现拟对各部门该年度的下期(2010年1月至2010年7月)的科研业绩进行统计。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教师填报相关表格(附件1,附件2,报送事项见附件3),核对支撑材料,最后统一汇总成一个表格,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25日以前将纸质及电子文档、支撑材料(复印件)报送科技处。
联系电话:
科技处3531060(6060,龙元章)
附件1:2009-2010学年度下期科研业绩统计表
附件2:宜宾学院科研成果分解计分表
附件3: 2009-2010学年度下期科研业绩统计及计分说明
特此通知
人事处 科技处
2010年11月15日
2009-2010学年度下期科研业绩统计及计分说明
1、本次统计的科研业绩只用于学校对2009-2010学年度下期进行的(年度)考核。
2、统计的时限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7月31日的科研情况,其他时间的科研业绩不统计,以支撑材料上的时间为准。收录(转载)的时间是指被各类检索收录的时间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期间,而不是个人的查新收录证明时间。
3、统计的科研成果范围和科研业绩计分按照2010年宜学院发[2010]42号文件《宜宾学院学术科研业绩计分办法(试行)》和附件《宜宾学院学术期刊及出版社分类目录(试行)》执行。
4、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负责人)取得的成果,由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负责人)申报,参与者不再申报或分解计分,以避免重复。
5、“分解计分建议”是指成果参加人必须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项目负责人协商后所获得的计分,并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项目负责人签名。所有计分不能超过该成果的总积分。并以附件2作为支撑材料(如无此表,只给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计分)。
6、所有成果应按次序提供对应的支撑材料(复印件)。
科技处
201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