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教育学部
学生工作简报
【2023】第44期(总第333期)
教育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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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上教育学部
第6期主题班会内容
一、重要通知工作
1.人身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学平险)须知
请各班辅导员向学生讲明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学平险)须知,一般都是四年一次性购买,但之前若未购买的学生想补买在2023年10月23日18:00前将《学平险清单》电子档汇总表、学平险费用一起交给王勤老师处。
2.关于评选 2022—2023 学年度校级“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1)五好学生:课程排名居同年级本专业前30%;课外劳动实践不低于20学时;操行考核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2)优秀学生干部:不包含寝室长、学生会干事。任职满一年。以下是各班分配五好、优干名单详见下表。请各辅导员在下周二(10月24日)之前确定人选,各班把确定名单报办公室李阳同学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违纪处分者,处分期内取评资格。在评比过程中和受表彰前因违反校规校纪网理者,取消参评资格;
2.降级学生(不含降级转专业学生)重读学年不参评;
3.入学教育考试不及格者。
3.开展2022-2023学年度“学习型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评选条件:
(1)寝室成员遵守课堂纪律,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浓厚。
(2)寝室成员互帮互助、和睦相处,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3)寝室成员无早退、旷课、无故迟到、旷操、晚归、未归、违规违纪违法等现象。
(4)寝室成员无考试不及格课程。
(5)寝室成员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纪律处分。
(6)申报“学习型寝室”的寝室成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寝室1/2成员必须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等)。
②寝室1/3成员须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立项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成果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获准专利等(排名前五)。
以上奖项获得时间范围为2022-2023学年度之间。
表彰奖励:对获得“学习型寝室”荣誉称号的寝室按照100元/人的标准发放奖励,用于购买学习用品。
4.宿舍净化美化活动
各辅导员在班会上向学生讲明寝室净化美化活动的意义,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组织同学们讨论并拟定本班加强学生寝室卫生的具体措施。
5.强化学风建设
(1)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教育学生遵守课堂秩序,落实“课堂三带一无”(带教材、笔记本、笔、无手机)要求(手机作为课堂教学工具的情形除外),提高课堂上座率、前排率、抬头率、互动率,营造良好学风。
(2)加强学业指导与帮扶。结合上学期学生期末考试不及格情况和受学业警示学生名单,完善学业困难学生档案,做好学业困难学生的帮扶指导工作。
(3)各班级根据实际,积极开展“一班一品”班级展演特色活动探索。
(4)通过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及评优评先等带动学风建设。
6.开展大学生健康安全教育
请各辅导员要持续做好学生的健康教育,使学生了解秋冬季流行病传染病表现症状、科学预防措施和治疗方法,进一步增进学生对相关病理的认识和理解,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守护身体健康。
请各辅导员提醒学生,如有因病缺勤的情况,请在各班生活委员处报备,学部需统一收集每月上报至医政科。
7.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给予心理帮助与疏导,特别关注重点群体学生,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疏导。辅导员要加强寝室走访,了解和收集学生的意见和困难,及时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帮助学生建立良好人际关系。
心理援助(心理咨询)预约电话:0831-3530959;心理服务时间:工作日(除周三下午)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职业生涯教育及就业工作
1.职业生涯教育
各年级班主任应将职业生涯教育贯穿于大学四年之中。大一侧重职业目标、学习目标教育;大二大三侧重职业技能的训练与提升;大四对职业选择理念、面试技能教育。
2.毕业年级就业落实教育
请各毕业班辅导员要持续进行“先就业后择业”观念教育;强化自身需求与社会需求相结合的就业观;持续宣讲参军入伍的优势教育;持续进行边工作解决生存问题,边寻找更好的单位的教育。
3.毕业班辅导员要动员毕业班学生积极参与各种招聘工作,积累相关经验,做好简历修改、形象礼仪,面试技巧等学习。
抄报:学部领导 教育学部党总支 学生工作办公室
印发:教育学部各班 教育学部团总支 学生会
学生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2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