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大学生就业·创业群英会——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

作者:佚名时间:2011-03-01点击数: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学院学(2009)32号

                                                

 

关于组织参加“大学生就业·创业群英会—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

 

各系(院):

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合中国教育电视台于20094月——12月举办的大学生就业·创业群英会——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是以大学生励志、成长、就业为主题、以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为主要形式、以电视录播为宣传载体的大型活动。通过高校、省市、全国分阶段竞赛晋级的方式,真实记录大学生就业、创业规划过程以及企业招聘情景,在展示参赛选手综合素质与嘉宾精彩点评的过程中,把行业企业介绍、职业生涯规划、真实面试、就业实习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普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知识,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大学生学习掌握职业规划的一般方法,认识自我、了解就业环境,树立正确的职业目标,提高就业技能与实践能力,进一步推动高校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我校决定组织参加2009大学生就业·创业群英会——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通过职业规划大赛的活动形式,传播普及职业规划理念,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大学生学习掌握职业规划的一般方法,认识自我、了解就业环境,树立正确的职业目标,进一步推动我校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参赛对象

全校060708级本专科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三、组织单位

本次大赛(初赛)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具体工作由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和各系(院)就业领导小组承担。

四、比赛流程

大赛划分为高校、省市、全国三个阶段。高校、省市阶段的比赛由各高校和省市自行组织;全国阶段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高校阶段以职业生涯规划书面作品、自我展示为依据选送优胜选手入围下一阶段省市复赛。经省市复赛选定80名选手入围全国总决赛。

大赛总体赛程设置为:

大赛启动(5月)   高校初赛(5月—9月)    省市复赛(10月)

   就业训练营(11月上旬)    全国总决赛(11月下旬)

我校初赛赛程设置为:

宣传动员(5月)   选手报名(620前)   选手辅导(5月—11月)    作品提交(910前)   作品评选(9月中旬)

大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开通大赛报名系统、职业规划支持系统,提供信息发布、选手报名、作品撰写、选手辅导、选手展示、投票等支持。

(一)、报名

本次大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统一报名参赛。我校学生可使用学号和姓名激活登陆我校大赛专用支持系统(网址:http://yibinu.yoosat.com)激活个人账户后登陆平台报名参赛。

(二)、撰写作品:

参赛选手可使用我校大赛职业规划支持系统,经过职业测评、规划,自动生成《职业生涯规划书》的主体内容后,下载word版本进行进一步润色加工,完成参赛作品的撰写。撰写作品期间,参赛选手可在大赛报名系统上传word版作品,寻求我校老师辅导。

参赛选手也可以自主选择其他软件系统或手工撰写完成《职业生涯规划书》,再上传到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大赛报名系统。作品内容可自行选择就业或创业。

(三)、提交作品:

参赛选手需向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书面《职业生涯规划书》作为评选依据,并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大赛报名系统在线上传word版《职业生涯规划书》备案。参赛作品须符合《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参赛作品规范》的要求。

(四)、评选:

高校初赛、省市复赛由各高校和省市自行组织,分为作品评选和阶段决赛两个阶段。作品评选以参赛选手提交的书面作品为依据,组织专家评委评选,选拔优胜选手入围阶段决赛。阶段决赛入围选手用PPT作自我展示,回答评委问题,进行用人单位多对一面试(省市复赛),评委现场打分,最终依据作品得分、个人展示得分、面试得分评选出本阶段的优胜选手(参考《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评选标准》)。

全国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依据选手在就业训练营情况重新制作PPT自我展示及总决赛期间任务完成情况选拔优胜选手。

五、参赛注意事项:

(一)、请确保学生自己在报名参赛时填写的用户资料真实、完整,如果资料发生变化请及时更改。

(二)、建议选手使用大赛职业规划系统撰写参赛作品主体内容后,下载word版本进一步润色加工完成自己独一无二的参赛作品。

(三)、选手必须向本校大赛组织机构提交书面《职业生涯规划书》作为参赛作品,通常所上传的电子文档仅用于参考不作为评选依据,也不能替代书面作品。

(四)、高校、省市阶段比赛的评选规则以选手所在高校、省市制定的评选规则为准,具体规则请关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大赛专页,及各参赛高校、省市的相关通知。

(五)、严禁抄袭他人作品,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六、本次大赛详情见http://yibinu.yoosat.com,请各系(院)充分应用海报、横幅、网站等各种宣传手段对本次大赛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和动员学生积极参赛。同时,举办有关大赛和职业生涯规划的宣讲活动,普及职业规划理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和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学生学习掌握职业规划方法,更好地参与大赛。

 

 

                                宜宾学院学生处

                                2009520

 

 

 

 

 

主题词:大学生   职业生涯    大赛   通知                                      

宜宾学院学生处                                                                                    2009520 网发

(作者:佚名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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