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第10期主题班会内容

作者:佚名时间:2017-11-0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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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期主题班会内容

 

【2017——2018学年】第10期(总第10期)

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中心                     2017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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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

 1.请各班班主任再三强调住宿纪律,要求同学们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严禁晚归、夜不归宿、在外租房住宿等,现将《宜宾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1)无论何种原因离校,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本人在离校前将辅导员签字、二级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请假条(复印件亦可)交宿管中心登记,事后请假或补交假条一律无效。

(2) 家住学校附近,周末、节假日需要定期回家住宿的学生,须由家长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亲自到各二级学院填写定期回家登记表。

(3)未假在外住宿,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4)如遇突发事件(疾病、意外等)本人确实不能事前请假,须及时向辅导员报告,由辅导员代为请假,并报宿管中心登记;

(5)学生私自更换寝室或留宿在其他寝室,视为未在安排的寝室就寝,按未假未归处理。

2.我院学生会纪检部将每晚对寝室住宿情况进行登记,还将不定期对寝室进行检查,若发现有违纪者将上报学院予以相应纪律处理,现将《宜宾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1)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视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给予下列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2)未经批准,私自外宿,一经查实,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并承担因外宿引起不良后果的全部责任;

(3)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占用、骗取、出租校内公共用房、学生宿舍及床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留宿非本寝室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 活动回顾与预告

第九周活动回顾:

●迎新晚会

    我院于11月1日晚举办的迎新晚会圆满结束,节目丰富多彩,现场气氛活跃,既体现了我院学子的蓬勃朝气,又表达了我院对新生的热烈欢迎。

第十周活动预告:

●学习部——朗读者活动

11月10日(周五)7:00——9:00我院团总支学生会学习部将在一教202举行朗读者活动,目的在于加强同学们的爱国热情,加强同学们的自信心,为同学们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学习的机会。

 

 

 

 

 

 

 

 

 

 

 

 

 

 

 

 

 

抄报:院领导                 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        学生工作办公室

印发:教育科学学院各班       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        学生会                

学生会办公室                 201711月5日           印(网)发

(作者:佚名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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