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
2016届毕业实习验收总结工作安排
根据《宜宾学院2016 届学生秋季毕业实习实施意见》(宜学院教(2015)126 号文件),2016 届秋季毕业实习的校外阶段已于校历第九周(11月6日)结束。为圆满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实习大纲规定的各项任务,现将我院2016届毕业实习后期的验收和总结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2016届毕业实习的验收
(一)除长宁项岗实习生和考研学生推迟进行之外,其余2016届实习生均要参加实习验收。
(二)实习验收小组共分为3个,分别小学教育专业验收组、应用心理学专业验收组和学前教育专业验收组。
(三)各验收小组的构成
小学教育专业:吴洪为组长,主要袁宇、胡洁、李苹、牟洁、吴天武、任红亮等小学教育专业教研室的教师组成。
应用心理学专业:古吉慧为组长,主要有王新珠、陈支那、唐海波、曲燕、梁旗、何玲等本专业教研室成员组成。
学前教育专业:梁运佳为组长,主要有叶静、汪云霞、徐小为、夏素荣、张亚娟、袁碧、刘香等本专业教研室成员组成。
(四)验收方式与验收时间安排
原则上小学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的实习验收采用学生上汇报课的方式,时长不少于1节课,汇报课指导教师根据其上课情况以百分制方式打分。应用心理学专业的验收主要采用专业展示式的案例分析、应用设计等的方式进行。各验收小组就于本学期第12周结之前完成验收工作。
(五)实习成绩的评定
实习成绩评定由实习指导教师完成。具体是,吴洪负责12级1班、王新珠负责12级3、4班,汪云霞负责12级4、5班,叶静负责13级7班,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手册、实习日志、实习鉴定、验收成绩等完成总体成绩评定,其中合格成绩在60分至75分之间,良好成绩在76分至89分之间,优秀成绩在90分及其以上,并于本学期第14周结束前将所有评定材料交于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关于2016届毕业实习的总结
为了总结今年集中实习工作的成绩与问题,为明年实习提供有益的借鉴,所以,以教研室为单位,以教研活动的方式进行今年的实习总结,实习总结要求教研室教师全部参加、实习基地的指导教师或领导参加、12级同专业的学生参加,每位实习生用3分钟时间汇报实习中的不足、如何改进两个方面的情况,汇报时间初步定为本学期第12周周三下午政治学习之后的3:30,各专业所需要教室由教务办负责。
三、毕业实习的评优与成绩上报
2016届毕业实习的评优,按学校规定时间和规定比例由指导教师负责推荐。实习成绩由指导教师于本学期第14周结束前上交教务办,并于本学期期末进行网上提交。
教 育 科 学 学 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