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宾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2020】第3期(总第43期)

作者:时间:2020-06-08点击数:

中共宜宾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0】第3期  (总第43)

                                              

202019日,在院会议室召开本年度第三次党总支委员会议,党总支书记杨随军主持会议,党总支委员、院长何会宁,党总支副书记赵政一,党总支委员、副院长刘伟,党总支委员李伟、张国平、徐斯雄参加会议。会议主要议题:

研究2019年专项奖励发放事宜

一、教学专项奖励

1、创新创业奖发放原则:谁指导谁享受。

2、本科教学工程奖发放原则:(1)谁立项谁享受,由负责人进行分配;(2)落实到人头,80%归个人,20%归管理;(3)无指导教师的80%归教研室,20%归管理;(4)调剂录取的80%的一半归指导教师,一半归调剂人;20%归管理。

3、学科竞赛奖发放原则:获奖奖金给指导教师进行分配。

会议决定:按照以上分配原则逐项进行相应的奖励分配。

二、科研专项奖励

1、论文著作奖发放原则:谁负责谁享受,标准按学校规定发放。

2、科研项目奖发放原则:(1)普通科研项目—谁负责谁享受,标准按照学校规定发放;(2)校长培训项目—集体科研项目除外,80%用于全体教职工均分,20%用于团队成员分配。均分部分以半年为期限。

3、成果奖发放原则:谁的成果谁享受,直接到个人。

会议决定:同意按照原则执行。

三、教师队伍专项奖

发放原则:85%用于全体教职工均分,15%用于引进人才执行团队分配,均分部分以半年为期限。

会议决定:同意按分配原则执行。

四、招生就业奖

1、招生奖励发放原则:(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5%;(2)其他

行政人员25%;(3)教研室50%

2、就业奖励发放原则:(1)就业领导组30%;(2)班主任及其

具体责任人50%;(3)其他行政人员20%

会议决定:同意按以上分配原则执行。

 

2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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