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院务会会议纪要【2016】第36期(总第110期)

作者:佚名时间:2016-10-12点击数:

 

宜宾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院务会 

2016】第36期  (总第110)

                                             

2016926日上午10:30,我院本年度第三十六次院务会在资料室召开。第三轮岗位聘任领导小组组长(院长)何会宁主持会议。第三轮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党总支书记)杨随军及成员赵政一、刘伟、李伟、肖莉参加会议。成员吴洪、梁运佳请公假,陈支那请事假。会议主要内容讨论岗位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的岗位职责

1、以管理岗位工作为主。

2、同时完成同等职称的科研任务。

3、同时完成同级教学科研岗人员其他工作(比如指导学生)50%的任务。

4、原则上完成2-4课时的教学工作量。

二、关于创新创业和挑战杯等学校下达任务的分配

1、讲师完成创新创业或者挑战杯项目申报并成功立项至少1项。

2、副教授完成创新创业或者挑战杯项目申报并成功立项至少2项。

3、教授完成创新创业和挑战杯项目申报并成功立项至少各1项。

三、关于学校下达的科研任务的分配

经讨论,会议决定将总的科研任务以职称级别按一定比例分配到个人。

四、关于考博和职称晋升要求

1、原则上要求40岁以下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必须在聘期内积极考博。鼓励40岁以上的教师积极考博。

2、原则上要求在达到职称晋升年限在聘期内满三年及以上的教师必须积极申报上一级职称,女教师年满50岁,男教师年满55岁者职称晋升不做要求。

五、关于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的岗位设置

经讨论,会议决定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按4个岗位设置并制定相应岗位职责。

 

O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作者:佚名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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