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院务会
会 议 纪 要
【2016】第11期 (总第85期)
2016年3月21日下午3:30,我院本年度第十一次院务会在院会议室召开。院长何会宁主持会议。党总支书记杨随军、党总支副书记赵政一、副院长刘伟以及党政联席会成员、工会委员、科级以上干部、教代会代表、教研室主任参加会议。曲燕、梁运佳、古吉慧、牟洁等老师因上课请假。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传达学校关于绩效分配方案工作会议精神
院长何会宁介绍了学校2016年绩效工资改革的背景,新方案的特点,以及校领导对实施新方案的要求。
二、组织学习《宜宾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并征求意见
(一)基本原则
1、目标引领原则
2、重量控制,比例合理的原则
3、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4、主体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5、激励导向,公平竞争原则。
6、任务牵引,目标考核原则。
7、两级管理,包干使用的原则。
(二)绩效工资核拨范围和二次分配对象
范围:各二级学院、机关职能部门、教辅部门。
对象:聘任在岗的在编教职工和在本学院、本部门工作的实行人事代理的编外聘用人员。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内容
1、基础绩效工资
2、年度奖励绩效工作
3、专项奖励
4、人才薪金
5、调控性绩效工资
(四)、绩效工资的核拨标准
1、基础绩效
岗位系数“1”的年金额为:16000。
二级学院年基础绩效工资总计:单位岗位系数年值×部门岗位系数综合+调节金。
调节金核拨标准:生均定额(200元/生)、公共课时费(H=G(学分)*200)、缺编费(M=(N-N1)*16000)、兼职辅导员费:【二级学院学生人数-(专职辅导员数*220人)】*12元*10月
2、年度奖励
优秀:8000;良好:6000;合格:4000。
3、专项奖励
4、人才薪金
5、调控性绩效
(五)绩效工作的核拨
(六)绩效工资的计发流程
(七)绩效工资的组织领导
(八)绩效工作发放的规定及说明
三、讨论并提意见
通过对以上办法的学习,大家纷纷发表意见,对绩效工资的总额规定、生均定额标准、公共课课时费标准、专项奖励标准、专业技术岗与行政管理岗系数设定标准、基本型岗位与双师双能型岗位系数差距、文理类科研奖励无差别标准以及非工作日加班制度等表达了不同意见和建议。
院长何会宁要求:
利用周三政治学习时间,分教研组传达本办法到每一位教职工,教研室主任收集意见并于本周四提交办公室,统一上报学校人事处。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