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2020】第4期(总第205期)

作者:时间:2020-07-22点击数:

宜宾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党政联席会

2020】第4期  (总第205)

                                              

202019日,在院会议室召开本年度第四次党政联席会议,教科院党总支委员、院长何会宁主持会议,党总支书记杨随军,党总支副书记赵政一,党总支委员、副院长刘伟,党总支委员李伟、张国平、徐斯雄参加会议。会议主要议题:

一、关于2019年专项奖励发放事宜

(一)教学专项奖励

1、创新创业奖发放原则:谁指导谁享受。

2、本科教学工程奖发放原则:谁立项谁享受,由负责人进行分配。

3、考研指导奖落实到人头给奖励,80%归个人,20%归管理;无指导教师的80%归教研室,20%归管理;调剂录取的80%的一半归指导教师,一半归调剂人;20%归管理。

4、学科竞赛奖发放原则:获奖奖金给指导教师进行分配。

会议决定:按照以上分配原则逐项进行相应的奖励分配。

(二)科研专项奖励

1、论文著作奖发放原则:谁负责谁享受,标准按学校规定发放。

2、科研项目奖发放原则:(1)普通科研项目——谁负责谁享受,标准按照学校规定发放;(2)校长培训项目——集体科研项目除外,80%用于全体教职工均分,20%用于团队成员分配。均分部分以半年为期限。

3、成果奖发放原则:谁的成果谁享受,直接到个人。

会议决定:同意按照原则执行。

(三)教师队伍专项奖

发放原则:85%用于全体教职工均分,15%用于引进人才执行团队分配,均分部分以半年为期限。

会议决定:同意按分配原则执行。

(四)招生就业奖

1、招生奖励发放原则:(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5%;(2)其

他行政人员25%;(3)教研室50%

2、就业奖励发放原则:(1)就业领导组30%;(2)班主任及

其具体责任人50%;(3)其他行政人员20%

会议决定:同意按以上分配原则执行。

二、关于教育学专项延期结题意见

1、督促通知到每位教师。

2、教育学专项给科技处沟通并落实。从现在开始,最多不超过20201231日。

会议决定:同意按照意见执行。

三、关于申报国家级、省级课题指导意见

凡申报国家级、省社科课题的,如需要专家帮助论证的,请大家先申报课题,院上给予专家指导,所产生的专家费用由院上承担。

会议决定:根据大家讨论意见同意按指导意见执行。

 

 

202019

 

Copyright©2019 宜宾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版权所有
学院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大道东段酒圣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