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语言文字工作简报
【2017】第6期(总第41期)
宜宾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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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科竞赛——第十一届集体配乐诗文
朗诵比赛圆满落幕
11月25日晚7:30,由教务处主办,语委办和教师教育学院承办的第十一届集体配乐诗文朗诵比赛在学校演播厅拉开序幕,文新学院、数学学院、物电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生工学院、化工学院、政管学院、教科学院、美艺学院、音表学院、川茶学院、经管学院等十三个二级学院组队参加了比赛。经过三小时的角逐,文新学院、教科学院代表队摘走一等奖桂冠,音表学院、数学学院、美艺学院代表队荣获二等奖,三等奖由化工学院、政管学院、经管学院、物电学院代表队获得。
和以往比赛相比,本届比赛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准备更充分。从通知下发到正式比赛,历时两个月的选拔、组队、排练,时间充足。二是形式更多样。各队大胆创新,辅以情景再现或情景创设等方式,丰富了朗诵的内容。三是朗诵的整体水平更高。各参赛队无论是朗诵技巧、语言表达,还是普通话的音准,都有较大的提升,突显了我校持续开展此类语言能力训练和比赛活动的成效。
副校长、校语委主任王如渊教授在赛前的致辞中强调了语言文字事业在国家战略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指出弘扬传播中华优秀文化是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学校发展和学生能力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我校作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义不容辞的责任。王副校长感谢各参赛队对比赛的高度重视和精心准备,希望同学们通过比赛,感受中华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无穷的魅力,加深对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了解和热爱,并把这份热爱延伸到平时的学习生活中,争做中华文化的传承者和弘扬者。
比赛结束后,校语委办主任何会宁教授进行了总结和点评,从思想性强、内容丰富、激情澎湃、水平较高四个方面对比赛给予了充分肯定。
比赛评委由校语委办何会宁主任,教务处周志凌副处长以及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邓玲、颜钰梅、张玲、钟卫、杨勇担任。
一等奖得主——文新学院代表队
一等奖得主——教育科学学院代表队
二等奖得主(第三名)——音表学院代表队
撰稿:曾树琼
审稿:何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