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学分替换及柔性修读通知
各相关任课教师:
根据学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结合学生自己的申请,现将2014—2015学年度下期《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分替换及柔性修读事宜通知如下:
1、凡申请学分替换的学生,请持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
2、任课教师依据学生的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做出是否同意其柔性修读。
3、凡申请柔性修读的学生且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可以参加课堂听课,也可以不参加课堂听课。
4、本学期第18周,请申请柔性修读的学生持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教育科学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学分替换手续(主要是签字、盖章确认一下),也可由任课教师来办理。
5、申请学分替换的学生,不再参加期末统一考试,而由任课教师根据其自学考试成绩直接认定并上网登录,且把该生的成绩单复印件贴于成绩册之后。
教育科学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