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会 议 纪 要
【2013】第9期 (总第51期)
2013年6月7日上午10:30,我院在院会议室召开了本年度第九次党政联席会议。院长刘维鸿主持会议;党总支书记邱宏,常务副院长何会宁,党总支副书记赵政一,副院长李尚卫、何奎莲,党总支委员汪贻文,办公室主任肖莉等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常务副院长何会宁通报以下制度
(一)加班制度
1、行政上原则上不加班
2、上班时间不加班
3、加班审批制
4、加班审批程序
5、加班补贴发放
6、加班原则
7、加班津贴标准
8、加班时间
(二)上下班签到与请假制度。
1、上下班签到制度
2、缺勤请假登记并复印上报
3、请假半天,由科室审批;一天由负责人审批;处科级干部请假向组织部上报。
4、行政人员兼课,周一上午不能占用
5、以上制度与劳动纪律制度结合实行
(三)财务制度
1、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
2、接受监督
3、经办人为报账员
4、专款专用
5、晚上节假日加班实行报批制度
与会人员对以上制度无异议。
(四)讨论教师提出的能否将毕业论文指导、实习指导等工作计算成教学工作量的问题
二、院长刘维鸿作如下指示
(一)针对以上问题要求如下:
1、行政人员要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与请假制度。
2、院长要切实负责财务制度。
3、关于毕业论文指导、实习指导计算工作量的问题:在没有新的令人信服的方案出台之前,按原有制度执行。若要改变,就涉及到工作总量和平均工作量的改变,请李尚卫拿出一整套方案交教代会讨论,再提交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执行。
4、关于放假是否计工作量的问题:因放假放掉的课,在工作量不够的情况下计工作量,但不计课时津贴。
(二)关于国培项目:
1、确定首席专家。
2、实行首席专家和项目负责人共同负责制,首席专家作主,项目负责人负责,何会宁全权负责。
3、要精选国培授课老师,测评不合格者不得授课。
(三)领导带头执行上下班制度和外出请假制度
(四)郑春同志学校已发文,做团总支副书记。
(五)二级学院的总体职能和党政职能要分清楚,搞好“四个一”工程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六)关于人员使用问题:请书记院长负责协调,除科级干部外,其他工作人员可作综合调用
(七)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问题。要进行排查摸底,严格外出审批制
学生外出参加活动,书记院长必须知晓并书面同意,分管学生工作书记负总责。学生请假1天内班主任审批,1——3天加赵政一书记审批,3——7天加何会宁同志审批,7天以上报教务处。
(八)强化教学管理和科研管理。
1、将教学质量考核纳入主要工作,三级评教制度切实实行起来。
2、要形成科研团队,改变科研现状。
3、加强教学设施的管理,舞蹈房和实验室要切实管理起来。
(九)关照学生的住宿条件,包括成教生,请赵书记负责检查、督促。
(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十一)关于教职工假期外出学习考察事宜
教职工可以利用寒暑假时间,自行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以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素养,回来后,在统一的标准内凭票报销。
(十二)关于国培经费发放程序
中心办公室造表,分管领导审批,院长签字。
(十三)岗位聘任问题
有条件晋升的,院上积极推荐上报,能保留的尽量争取保留。
三、党总支书记邱宏作如下通报
(一)党总支班子建设,何会宁同志已经增补为总支委员。学生支部建设,按学校要求分专业建支部。
(二)业绩绩效增效部分的发放,按通过方案执行。
二O一三年六月七日